城区第七批住房保障家庭调查初审结果昨天(8月1日)公示。此次通过初审基本符合条件的共有202户,其中最低收入家庭7户,低收入家庭116户,中等偏低收入家庭79户。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市区已有729户家庭初审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从今年1月份起,城区住房保障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有所调整,低收入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线从2100元调整到2300元,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线从每月人均3360元调整到3630元。
此次是将初审基本符合条件的202户申请住房保障的申请人家庭情况向社会进行复审公示。申请人家庭的详细情况,可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和苏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公告栏查看。如对申请人家庭所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核实后异议不成立的,将确认申请人具备住房保障的资格。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申请家庭和相关人士应积极关注相关信息,如联系电话、地址等申请情况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到原受理窗口进行变更登记。同时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避免贻误获得住房保障的时机。住房保障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进展、通知、公告以及复审合格的家庭名单等相关信息,可登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或到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公告栏查阅。(苏报融媒记者 王英 余杨)
(责编:耿雅萍)